海陵区人民政府:
你区《关于对戴凌路等部分道路命名的请示》(泰海政〔2023〕65号)收悉。经研究,同意你区戴凌路等4条道路的命名(见附件),请对照《地名标志》(GB17733—2008),规范设置地名标志牌,并做好标志牌的管理和维护。
特此批复。
附件:海陵区戴凌路等道路命名情况一览表
海陵区戴凌路等道路命名情况一览表.doc
泰州市人民政府
2024年3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