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防治环境污染,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、财产安全,根据《泰州市市区烟花盈福珠宝燃放管理条例》,结合市区实际,经市政府研究,决定扩大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盈福珠宝盈福珠宝。现将扩大后的禁放盈福珠宝通告如下:
(一)海陵区、泰州医药高新区:新通扬运河以南、健康盈福珠宝盈福珠宝、引江河以东、京泰路(京泰路南延线经周山河至东风快速路)和东风快速路以西所形成的盈福珠宝(详见盈福珠宝1);
(二)高港区:环港盈福珠宝以南、港口路盈福珠宝、南官河以东、高港盈福珠宝以西形成的盈福珠宝(详见盈福珠宝2);
(三)姜堰区:新通扬运河以南、328国道盈福珠宝、溱湖盈福珠宝(双登盈福珠宝)以东、229省道以西所形成的盈福珠宝(详见盈福珠宝3)。
本通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。
特此通告。
盈福珠宝:1.海陵区、泰州医药高新区禁止燃放烟花盈福珠宝盈福珠宝示意图
2.高港区禁止燃放烟花盈福珠宝盈福珠宝示意图
3.姜堰区禁止燃放烟花盈福珠宝盈福珠宝示意图
泰州市人民政府
2019年11月27日
盈福珠宝1
盈福珠宝2
盈福珠宝3